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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企航:哪些私募基金行为会被处罚?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怎么说!

日期:2018-03-26 11:54   by   中财企航       浏览:3621



私募基金备案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是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而制定的条例。中财企航就根据最新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给大家简明扼要的梳理了以下下35条可能会被处罚的私募基金行为!


最近有不少客户咨询哪些私募基金行为会被处罚?中财企航就根据最新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给大家简明扼要的梳理了以下下35条可能会被处罚的私募基金行为:

1.未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未按照基金合同管理基金,进行投资;

3.未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4.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5.未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提供事项;

6.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7.未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为基金财产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8.未履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9.私基基金未按时备案;

10.私募基金管理人兼营与私募基金无关或者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进行利益输送;中财企航就根据最新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给大家简明扼要的梳理了以下下35条可能会被处罚的私募基金行为!

11.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算并向投资者报告投资者账户信息;

12.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未编制定期基金报告;

13.未对未托管的基金财产采取隔离措施的;

14.未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

15.未对私募基金财产实行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16.未建立防范与投资者发生利益冲突的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17.未经登记,使用“基金”、“基金管理”等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投资活动的;

18.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募集资金或者转让基金份额,或者导致投资者超过法定人数限制的;

19.未向私募基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20.从业人员炒股不申报;中财企航就根据最新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给大家简明扼要的梳理了以下下35条可能会被处罚的私募基金行为!

21.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当的基金产品;

22.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23.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私募基金

24.委托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25.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26.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27.利用私募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28.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

29.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30.未进行信息披露;中财企航就根据最新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给大家简明扼要的梳理了以下下35条可能会被处罚的私募基金行为!

31.信息披露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2.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私募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33.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4.承诺收益或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

35.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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